供應商管理
透過供應鏈管理,泰鼎國際將理念向外延伸推廣,期盼供應商夥伴也能一同努力,共同提升社會進步。泰鼎對供應商的期許與要求如下:
- 環境保護法規符合性:供應商必須符合在地政府相關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制、廢棄物與毒性物質管理等環境保護法規,如有違反法規情事,則必須及時提出改善計劃。
- 綠色產品與原物料有害物質禁用:要求製程原物料的供應商提供聲明,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的國際禁用物質,確保產品符合客戶與國際相關法令的要求,如歐盟RoHS、產品不含全氟辛烷磺酸(PFOS)與全氟辛酸(PFOA)、歐盟化學品管制指令(REACH)。當執行供應商環保稽核時,若發現重大缺失,會由採購主管要求供應商改善。
- 設立環境管理系統與環境目標:供應商必須擁有ISO 14001或RC14001。
- 採購非衝突原物料 :藉此提倡人道精神與實踐人性尊嚴的社會道德準則,善盡的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