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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管理

供應商永續管理

供應商管理政策

泰鼎營運主體與供應商長期建立緊密關係,以互信互惠的立場實現雙贏。其中原物料供應商對產品生產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因此泰鼎非常重視供應商對環境保護法規的符合性:供應商必須符合在地政府相關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制、廢棄物與毒性物質管理等環境保護法規,如有違反法規情事,則必須及時提出改善計劃。除此之外,泰鼎也要求製程原物料的供應商提供聲明,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的國際禁用物質,確保產品符合客戶與國際相關法令的要求,如歐盟RoHS、產品不含全氟辛烷磺酸(PFOS)與全氟辛酸(PFOA)、歐盟化學品管制指令(REACH)。當執行供應商環保稽核時,若發現重大缺失,會由採購主管要求供應商改善。設立環境管理系統與環境目標,並且稽核供應商時考核其是否擁有ISO 14001或RC14001也是泰鼎對供應商的管理政策之一。泰鼎嚴格遵守RBA行為準則,也帶動供應商一同響應,採購非衝突原物料,提倡人道精神與實踐人性尊嚴的社會道德準則,善盡的企業社會責任,避免使用在武裝衝突和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所開採的原物料。

供應商管理實施情形

泰鼎採購部門定期一年一次對主要供應商進行考核與稽核和審核,2022年遵循本公司供應商稽核機制,已對主要供應商完成稽核作業並給予綜合績效評比,內容考量ESG永續面向,參考之規範包括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ISO 14001、ISO 9001及ISO 45001之認證,以便雙方共同履行品質、環境保護以及消除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而採取的行動等社會責任。 對於不符合本公司供應商管理政策及規範之供應商,本公司會持續進行輔導改善與追蹤,如供應商仍無法符合者,本公司依具體情形考量採取降低交易量或停止交易處理。

當地採購

近年隨著東南亞經濟共同體(AEC)正式啟動,泰國並同時享有出口至東協國家以及零關稅邊境商業交易的優勢。並且,近年來泰國在陸路運輪系統已大為改善,從泰國與中國大陸任何地區的運輸往來僅需7-10天,不僅縮短交貨時間,同時也降低成本,競爭力也相對提高。在當地採購方面,本公司亦與位處於泰國之廠商採購生產所需之原料及服務,可有效節省等待時間。 泰鼎在泰國的供應商進貨數額佔2022年全年度總進貨數額之35.54%,廠商數量則達到65.01%;十大供應商中共有40.82%之採購額來自當地。 近年來,泰國在PCB產業之供應鏈不斷在成長,考量到更短的運輸距離、減少供應鏈風險並支持當地的經濟發展、增加在地的就業機會,並且選用在地材料更能大幅降低運輸過程中的碳排放,因此持續推動在地採購比例將成為泰鼎的採購目標。